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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踪,或者是归隐

作者or编辑: 青春励志 发布: www.7lizhi.com 时间: 2013-03-25 阅读:

  失踪,或者是归隐
  
  A:困惑
  
  我像挖掘一个金矿一样,把房间的书柜找了个遍,为的是抢救一个被我曾经忽略的故事。我真的不记得是从哪本上看到的,已经好多年了,我当时只看了一遍。可而今,女儿要我讲一个关于淘金人的故事,说她们班上要搞一个故事会。我说,就给你讲帕乌斯托夫斯基的《珍贵的尘埃》吧?谁知她一口否定,这故事她已经讲过了,同学们大多知道,太有名了,要讲一个他们都陌生的,这样的故事才新鲜。可我就为难了。我必须得找出那本书来,再看几遍呵。可我不记得书名了,找的难度就大。我想了许久,还是记不起来了。
  
  我是一个记性很差的人,生活中常常丢三落四的,因此吃过不少亏,还是难长记性。平日里养成了一个坏毛病,读书从来都是粗犷型的,一目十行,记个大概。我身边有的朋友记性好,能过目不忘,这让我羡慕不已。而我只对特别感兴趣的事,记忆力也就相对牢固些。问题是我现在似乎没有什么事特别感兴趣了,记忆力也就还在下降,真有点老人痴呆的感觉。于是,我就逼自己以反复读书来活络自己,告诫自己,即使心中有痛,也只是暂时的,熬一熬就挺过来了。
  
  可是现在,我越来越感到个体的、社会的危机四伏。它来自方方面面,我不得不开始留意这些问题带来可能的严重性,无论是个人、单位、还是这个城市,甚至是这个国度,给人一种不祥之兆:麻木、虚伪、阴险、陷阱、浮躁、迷惑、欺骗、功利、奴性等词语散布在我所看得见与看不见的地方,让人感到十分压抑,那些诸如崇高、真诚、信任、和蔼、爽朗、清晰、明媚、高尚、微笑等词语,像金子的屑粉散落在尘世里,卤上了人世间的尘埃,已经很难找一籽干净的汉字偏旁,却又抱着一种美好的幻想去书中淘闪烁光芒的金子,我沦落成一个超现实主义的信徒,去信仰一切超然于现实的形而上的东西。我是不是又在苛刻自己?我也不知道如何让自己一颗动荡不安的心得到安抚?
  
  我在苦苦寻找那个淘金人的故事。一连几天来,翻阅了我目前书柜里几乎所有的书,还是找不到踪影。它藏到哪里去了呢?搬了几次家,被弄丢的书籍不计其数,是不是这本恰好又混在那些被弄丢的书中呢?不得而知。我曾试探地问过妻子,有没有在我书柜里拿一本书,很重要的一本书!妻子看我说也说不清楚,又如此着急的样子,显得有些不耐烦,就说:不就是一本书吗?再买一本就是的了。其实我心里也清楚,妻子从来不看我书柜里的书的,她说过没有一本值得她来翻阅的。她对《知音》一类的书还有那么一点点兴趣外,她只迷恋那些肥皂剧,以及健康生活讲座等,她才没有这番闲心来看我的这些文学艺术类的书籍,我不过是随便问问而已,并不抱什么希望。可这些天来,我其它的书一本也读不进去了,字也一个也不想写,干什么都无心。这也是我之前没有出现过的状态,如此让人费解。
  
  我迷惑、空落、纠结,不知如何是好。
  
  可我又不甘心呵,我怎么就可以如此不通情理呢?今天,我连班也没去上,又一次在书柜里,不厌其烦地清理书柜,把几个书柜里的书翻了个底朝天,扔得满屋子都是书。连午饭也忘了吃,饿着肚子找到傍晚还是一无所获,谁还有过像我一样的傻瓜经历,花这么多时间和精力,就只为找一个曾经读到过的故事,把自己弄得精疲力竭。我无力赖在地板上,差不多把书房的天花板望穿,希望奇迹在最让人失落的时候,突然冒出来,那会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。可这一次,奇迹并没有像我想象的一样出现,我像无缘无故落入冰窟里的人,从头到脚还是冰冷的。可女儿回家又催我,到了火烧眉毛的份上了,我还是没有找到,看来着急也无济于事的。
  
  我想:就是找不到原著,我也要靠记忆来慢慢恢复它。我知道这项工作有很大的难度,因为我的记忆历来就很差劲,不然,我多少也应该对书名还有点印象吧?即使书名彻底忘了,也不要紧,甚少还应该记得故事发生的年代,以及背景材料,这样叙述起来至少条理清晰些,就是向其他朋友求援,也好把事情说得清些,不然的话,别人也弄不清头绪,像一个无头案,无从下手,我又不是神探李元芳,一点珠丝马迹就能破案。我也曾经埋怨过自己,怎么读书这么不小心,错过了一个日后能被我如此重视的书呢?
  
  自责是无济于事的。我经过深思熟虑,决定不过多地责怪自己,甚至还打算原谅自己,并鼓励自己,千万不要泄气,慢慢梳理头绪,力争以最大的可能性来还原这个故事。就像对一件打得粉碎的古董文物进行修复,要以十分的耐性和高明的技术来完成拼接。是的!我必须对自己要有信心,对我的记忆功能施以仁政,并充分信任。这样,我的记忆才会忠实于故事的本身,而不以违背故事来欺骗我、忽悠我。
  
  首先,我排除了故事发生地不在本国,虽然故事的年代我已经想不起来了,似乎在很久以前的事,多久?我说不准。主人公叫什么名字我也忘了,按理,这个故事就已经很难叙述了,可大致内容装在我脑海中,不时又浮现出来,原来不是那么简单的事,它甚至影响我对人或事物的认识。人随着经历、阅历,以及知识面的渐长,一些被岁月掩埋的事物得到新的认识,也就有了我要寻找这本书的意义所在。一本书莫名其妙地消失了,在若干年后,我才发现它的价值所在。我仅仅凭着模糊的记忆,来完成还原故事,尽管故事差不多被我的记忆肢解得支离破碎的、只要像尸骨一样的梗概还在,我想:我如果还不抢救出来,内心就有一种莫名的犯罪感。就像一个稀有动物灭绝了,如果不把残骸妥善保护下来,制成标本,时间一久,就什么都没有了。恐龙这种动物还要到化石里去寻找蛛丝马迹。
  
  B:吉姆的两个梦
  
  女儿放学回来了。黄昏的阳光斜斜地穿过阳台,我把女儿叫过来,再把窗帘拉开些,推开一扇窗,让黄昏的阳光流速更大一点灌溉我的阳台,要知道等下老天就会关了阳光的阀门,开黑暗的潮水。我得抓紧给她在阳光下讲这个故事。其实小时候我经常给她在阳光下讲故事的,从不在黑夜里讲,更不会去吓唬她。尽管我有时讲不出来也瞎扯蛋,只要最终把故事圆了就行。现在孩子大了,有自己的独立思想,唬弄她是很不容易的,她能随时指出你的破绽来。我本来逻辑思维就差,这下也只能硬着头皮讲下去。我说,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,一个小伙子因为贫穷,在纽约大都市难得过上温饱日子,又渴望自己活得有尊严,他的想法并没有错,怎么才能让自己活得有尊严呢?他是一个好人还是坏人,我暂时放到一边去,他背着行囊朝贫穷的西部出发了。看他的行囊破旧不堪,身上穿过一套牛仔衣裤,也是脏兮兮的。不用你猜,也知道他在城里的生活很落魄。他三十岁的样子,个头挺高的,即使没有一米八,也有一米七九的样子,不用去量他准确的身高,因为他不胖,还偏瘦,却结实。这点从他的胸肌上判断出来的,他为什么要放弃大城市?一般情况,无论有钱没钱的人都往城市里涌,连讨饭的叫化子也是到城里去讨的。而这个牛仔偏偏要往贫困的西部地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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